

皈依三宝后,作为佛弟子需要遵守的戒律,根据藏传佛教堪布慈诚罗珠的开示,主要包含三条必须遵守的戒律和三条必须放弃的行为,合称“皈依的六条学处”。
必须遵守的三条戒律
恭敬佛:发自内心地恭敬一切佛像、佛塔等,视其为真正的佛陀。即使因条件所限无法礼拜,内心也应保持至诚的恭敬。
恭敬法:对一切佛经、法本,乃至其中的一个字,都应心存恭敬。不可将经书置于不净之处(如地板、凳子下),应妥善供奉、阅读。
恭敬僧众:对一切出家僧尼,无论其修行深浅,都应视为僧宝,心存恭敬。不可诽谤或轻视僧众。
必须放弃的三条行为
皈依佛后,不皈依世间鬼神:既已以佛陀为最究竟的导师,便不可再皈依或礼拜天神、外道、鬼神等世间力量。
皈依法后,不伤害众生:应培养慈悲心,尽量避免故意伤害任何生命。若无意中造成伤害,应生起忏悔心。
皈依僧后,不与外道同住:此处的“同住”主要指在见解和修行上不与外道(指持有错误见解的宗教或学派)同流合污,应亲近善知识,护持正见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皈依是成为佛弟子的基础,而“五戒”(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)是进一步的受持,是居士在皈依后可选择受持的更具体的行为规范。因此,皈依本身的核心戒律是上述六条,而五戒则是在此基础上的深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