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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(转载)诸罪业中 杀业最重
  • 返回  日期:2026-03-09  阅读量:33
  • 莲池大师慈悲至极,博引典故,论其杀生之大害,诫勉后学,令吾等深警于此。《大智度论》云:“诸罪业中,杀业最重;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”出家者,修诸梵行,淫为障道根本,故列淫戒为第一;在家者,自恣口欲,多轻物命,故列杀戒为第一。

    一切众生,下至蝼蚁,无不好生而畏死。其临死之时,愤怒恐惧,肝脏怨裂,会产生诸多毒素,此尸毒淤于体内,犹如糖衣之毒药。仁者寿者,又怎可食之?正如现代医学者研究,高血压、高血脂、各种流感等诸多疾病,多是由食肉所致。

    经典云:“杀生食肉者,短命多病报”,是人应知,因果报应,丝毫不爽。若只为贪一时之口欲,不惜换来一生病苦,夭折短命之果报,那即使家财万贯,妻儿顺敬,又有何乐乎?

    古云:“欲知世上刀兵劫,当听夜半屠门声。”世界之战争杀戮,悲惨酷烈,人若睹之,无不心颤。若约事件的起因,或许为争名夺利,然细察内在之因果,实是杀业成熟,辗转轮回,互相仇杀所致。

    又经中常言,杀生食肉,乃罗刹之行为,而人心有智,德齐天地,又岂能不体好生之德。

    《梵网经》所云:“食肉者断大慈悲种性,一切众生见而舍去。”

    《楞严经》云:“汝等当知,是食肉人,纵得心开似三摩地,皆大罗刹,报终必沉生死苦海。”

    故知诸佛之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,亦绝无有杀生食肉而可成者。好食肉者,实非佛门弟子、菩萨行人也。

    律中记载比丘之准许吃三净肉,则在随佛入灭后,于诸《涅槃经》、《梵网经》等大乘经文,增制戒法,不再开许。(大小乘佛法同行于世,然佛在世之时,小乘断肉之制尚未增制。大乘断肉之制则为佛临涅槃时增制。今南传小乘以为可以食肉,皆是因不信大乘,执着小乘之临时方便,而以为是终生奉行之法。)正如《涅槃经》所云:“善男子,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。”、“一切现肉悉不应食,食者得罪。我今唱是断肉之制。”

    故诸佛子不当不知,经律有证,菩萨行人、声闻行人皆不得食肉也。

     

  • 青海省巴扎乡甘冲沟村甘冲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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